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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

时间:2020-04-13  分享:

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

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

相关事项的通知

各普通高等学校、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全面落实国家、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全力遏制疫情蔓延,避免公共场所人员交叉感染风险,更好地为各高校及广大毕业生提供便利服务,根据市人社局、市教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招聘活动、开展线上就业服务、简化优化就业手续等相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,即日起对我中心涉及毕业生业务办理的有关工作模式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《就业报到证》领取增加EMS邮寄服务

在原有到市政务大厅现场领取《就业报到证》的基础上,增加《就业报到证》邮寄服务。邮寄服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
学校需登陆就业管理平台,通过“待办报到证管理”->“报到证领取方式设置”模块选择领取方式,系统默认为现场领取,如选择邮寄,需填写收件人姓名、收件人手机号、收件地址等信息,系统会根据用户选择的领取方式生成相应的《报到证打印申请单》,申请单一旦生成,本次申请单的领取方式将不能再修改。选择邮寄方式后,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发EMS给收件人。

说明:

1、EMS付费方式为收件到付,手撕发票随快递件一起邮寄。

2、每个申请单对应一个EMS快递。

3、EMS快递每周二、周四当天发出。

4、如选择邮寄方式,需要退还的旧报到证由学校暂时保管,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统一退回我中心。

二、退学报到证、户口改迁业务调整为网上办理,办理结果回邮。

我中心周三、周五不再现场受理退学报到证、户口改迁业务,调整为网上办理,如有业务需求,可与我中心郭林畅老师联系,发送电子材料,联系电话:60910259。

1、办理退学报到证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件

(1)退学证明(加盖部门公章)(2)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

2、办理户口改迁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件

(1)改迁外地:

①情况说明(加盖部门公章);②情况说明word版;③户口迁移证。

(2)恢复回京:

①情况说明(加盖部门公章);②进京接收函;③户口迁移证。

三、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》调整为网上申请,办理结果直接邮寄给申请人。

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
申请人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》,请学校依据毕业生毕业年份区别办理:

1、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,学校在就业平台查验数据无误后,直接在就业平台提交数据,同时请学校把(1)申请人的姓名、手机号、收件地址(2)办理遗失证明的申请单(学校盖章、签字)照片共两份材料发到我中心邮箱bjxlrz@bjedu.cn,并进行电话确认(010-60910226)。我中心收到邮件、电话确认后在就业平台审核办理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》,然后直接快递到付给申请者本人,申请人无需到现场领取。

2、2004年以前毕业的,学校审核无误后,按派遣名册上的信息在就业平台提交数据,把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我中心邮箱bjxlrz@bjedu.cn,并进行电话确认(010-60910226)。我中心收到邮件、电话确认后在就业平台审核办理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》,然后直接快递到付给申请者本人,申请人无需到现场领取。

(1)申请人毕业年度派遣名册本人页照片(1996年之前派遣名册如在学校档案馆查不到,可以请申请人联系北京市档案馆查询,010-87092323),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(照片要求高像素,高清,一兆左右)。

(2)申请人身份证照片,正、反两面(照片要求高像素,高清,一兆左右)。

(3)申请人的姓名、手机号、收件地址。

(4)办理遗失证明的申请单(学校盖章、签字)照片。

说明:在本次疫情防控特殊时期,网上办理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》费用免除。

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,我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,暂停现场业务,恢复现场办理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,视疫情变化,另行通知。

感谢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。



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

2020年2月5日